电子数据鉴定类

 
受理范围
  1. 电子数据固定和保全
计算机、手机、录音笔、U盘、存储卡等电子数据存储设备;电子邮箱、博客、QQ空间、网页等网络数据。
  1. 电子数据收索、恢复和修复
    计算机硬盘(包括存储阵列)、手机、录音笔、U盘、存储卡、光盘以及其他电子数据存储介质的被删除数据的恢复;上诉存储介质中指定内容的数据搜索及提取;各类数据库数据提取;视频监控系统文件恢复及修复;存储介质数据修复。
  1. 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
电子邮箱真实性鉴定;数据库数据真实性鉴定,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和商业数据库等;其他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,如电子文档、聊天记录、手机短信等。
  1. 用户操作行文分析
用户网络行为分析,包括上网记录、搜索记录、聊天记录等;注册表、事件日志分析,包括系统用户信息和开关机时间分析、IP地址分析、USB适用记录分析、打开文件记录分析等;计算机系统及应用程序操作痕迹分析,包括格式化及删除数据痕迹、文件访问历史、应用程序操作记录等。
  1. 电子数据一致性和相似性分析
    文件一致性分析;软件相似性分析,如涉及侵权的软件及私服等;其它电子数据相似性分析,如盗版关盘等。
  1. 软件功能分析
软件行为和软件功能分析;恶意代码分析。
  1. 密码破解
各种类型的文件及系统密码破解、网络攻击及其他网络行为分析、数据擦除及销毁。

   
受理范围
面向全国公、检、法、司、仲裁、公证、律师及纪检、工商等部门和其它社会团体、单位、个人提供鉴定服务。
 
鉴定材料
(1)委托书:列明送检材料和鉴定事项;同时列明鉴定文书份数等要求。如要求鉴定机构直接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,请列明当事人的联系方式。
(2)鉴定申请书:供鉴定人了解鉴定申请人对检材的异议和具体鉴定要求。
(3)案件情况简介:可利用案件卷宗等材料。
(4)既往鉴定情况:如已经鉴定过的,应提供过去的鉴定文书,供鉴定人了解情况,启动相应的鉴定程序。
(5)鉴定材料:存储有需鉴定材料的计算机硬盘、笔记本电脑、移动存储介质、光盘、手机等。有些鉴定如电子病历鉴定等需到现场提取鉴定资料。
(6)与鉴定事项相关的资料:根据检材情况和鉴定要求,有些情况下,需要求检材提交方提供计算机、电子文档、电子邮箱的口令等信息。
 预约热线02038839010
 
鉴定周期

一般受理后30个工作日出报告,疑难案件延至60个工作日内。

以委托鉴定时合同上所写鉴定时间为准,鉴定时间指工作日(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