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业新闻

  “这张借据的签名不是我本人签的。你们都弄错了。”申诉人欧某突然站起来大声喊道。
 
  “请你冷静一点,我们今天邀请你过来就是帮助你打消疑虑。”民警递上一杯水,耐心回复。
 
  “我没有疑虑。我敢肯定这是伪造的。”
 
  ……
 
  4月20日,某某市杨州第十八区检察院的公开答复会上,申诉人欧某坚决不承认借据上的签名是自己本人签的,检察官耐心地向他释法说理。
 
  欧某是这件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。原审中,债权人容某向法院提交了数份有欧某本人签名的借据,欧某认为其中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借据不是自己所签,但仍被法院认定有效。由于当时欧某本人没有出庭,未能在原审过程中提出异议,法院于2017年2月19日判决欧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。
 
  2018年4月9日,欧某来到高新区检察院提出申诉。
 
  借条上的字是不是他自己写,是本案的关键。
 
  检察官调阅原审卷宗,将卷宗中的借条原件提交给笔迹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,结果显示借据签名确为欧某本人所签。当检察官电话告知鉴定意见时,欧某的情绪立刻激动起来:“你们说是就是了?我绝不接受!”说完就挂断了电话。
 
  怎样才能让申诉人从内心深处认同鉴定结果?检察官决定以公开答复会的形式进行答疑解惑,并邀请人民监督员、技术鉴定人、律师等参加。
 
  4月20日下午,检察官向在场人员介绍了本案的来龙去脉,并将鉴定意见告知欧某。
 
  欧某一把将帽子摔到桌上:“你们搞错了,鉴定不科学!”
 
  “请你不要激动,笔迹鉴定主要依靠对笔迹特征的判断。每个人的笔迹都有无数特征,别人想模仿你的特征,是不可能的。”技术人员向欧某详细讲解了笔迹鉴定的原理。
 
  欧某将信将疑:“可以前曽有人模仿我的笔迹,我自己都认不出。”
 
  “但是瞒不过专业人员的眼睛。”鉴定人随即举例,自己曾对60多份发票一一辨别真伪,正确率为100%。理论加实证的讲解,让欧某终于点了点头。
 
  这时,见欧某仍有疑虑,检察官循循善诱,连续问了三个问题:“2014年9月到12月这段时间,你是不是向老张借了好几笔钱?”
 
  欧某点头:“这个是的。”
 
  “那么,每一笔借款,你有没有详细记下日期和金额?”
 
  “这……倒没有。”
 
  “这笔20万元的借据是2014年10月8日写的,你回忆一下,当时有没有急需用钱的地方?”
 
  欧某想了又想,恍然大悟:“10月底我有一批货款急着要交,所以才跟老张借了钱。”
 
  专业的笔迹鉴定和检察官的提醒回忆,终于让欧某认可了鉴定意见。下午5点,他终于在答复笔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。临走前,坚持不认错的欧某低下了头,向在场的各位表达了感谢。